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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队伍建设快速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作者:
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建设专题报道:公诉队伍在锤炼中成熟


  “自去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诉人建设的决定》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公诉人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各地检察机关涌现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采访检察机关公诉人建设经验、成就的过程中,记者深切感受到,公诉人建设工作的崭新成绩,突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公诉人培训越来越体系化和科学化、公诉人队伍专业化建设越来越走向深入、公诉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越来越有保障。

 

教育培训工作在全国铺开 课程设计增强学员参与程度


  “五天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对于刚刚踏上公诉征程的我们意义深远。”谈起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期公诉业务技能实训暨公诉文书制作专题培训的感受,来自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的年轻公诉人金鑫对记者说。

  本次培训班是按照中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要求,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技能实训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高检院政治部和公诉厅指导下,由北京市检察院承办的。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检察院和新疆建设兵团检察院的33名公诉业务骨干参加了这次培训,从事公诉工作刚满三年的金鑫就是本期学员之一。

  “相对于以往的培训,这次培训从理念到方法都是‘颠覆性’的。”高检院政治部干部教育与培训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公诉文书制作专题培训较为枯燥、乏味的特点,这次培训在设置课程时通过巧妙地设计一些规则,增强学员的参与程度。

  譬如,对于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和抗诉书等法庭对抗性文书,在设计规则时要求两个小组分别制作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和抗诉书,而另两个小组则对应地制作辩护意见书、辩护提纲和辩护意见,然后进行法庭模拟与小组评议。这种“对抗式”的课程设计大大增强了培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在这五天中,我们听课的时间少,但表达的机会多;我们答题的时间少,但思考的时间多。我们在互动中勇敢地暴露自己的真水平,我们在争论中表达了自己的真性情。”金鑫说。

  去年8月16日至20日,高检院政治部和公诉厅依托全国检察机关一至三级视频会议专线网络系统,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开展了一次全员电视网络培训活动,全国共有3177个检察院参加培训,直接参训人员2.1万余人,占公诉人员总数的81%。

  “各种注重实践、特色鲜明的公诉人教育培训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这对于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诉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高检院公诉厅负责人告诉记者。

  764个检察院建立了公诉人才库 专业检察官成了类案办理专家

  在去年10月举行第四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上海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陈茜茜脱颖而出,以第一名的成绩跻身“全国十佳公诉人”的行列。

  面对骄人的成绩,陈茜茜连连用“非常幸运”表达自己的感受。

  1996年大学毕业时,陈茜茜作为一名外地学生进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工作。而今,当年与她一起走进浦东检察院的15名大学生中,居然出了两名全国十佳公诉人和一名全国优秀公诉人。

  “这与上海市检察机关重视培养公诉人、积极投入公诉人队伍建设工作是分不开的。”陈茜茜说。

  1996年走上公诉岗位的陈茜茜,1999年就成为浦东新区检察院的代理检察官,一年之内,她就成功办理了该区第一起“零口供”案件、第一起多媒体示证案件……

  2003年,陈茜茜进入上海市检察院公诉处工作,她对该市深入推进公诉队伍专业化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陈茜茜对记者介绍,为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公诉专业队伍,上海市检察机关重点在“三制”上花气力、下功夫:进一步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推进资源一体化调配机制。

  他们立足公诉工作专业化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诉讼程序和区域特点,完善专题培训机制,通过精细化设置培训内容,深化岗位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的整体水平。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在专业分类的基础上实现再分工,着力培养办理各种类型特别是新类型案件的专家型人才,促进专业人才向专家人才的跨越。

  早在2009年3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在上海市率先成立金融、知识产权犯罪公诉处,初步形成了对金融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专业化检察工作机制、专业化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化司法保护体系。如今,专门型公诉人已经成为上海市检察工作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上海所取得的成就可以说是全国公诉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个缩影。第四次全国公诉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正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诉人建设的决定》,大力加强以公诉人为核心的公诉队伍建设,公诉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公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诉人员数量有所增加。各级检察机关按照第四次全国公诉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本地办案实际,积极为办案任务繁重的公诉部门增配人员。今年6月底与去年6月底相比,全国检察机关共增加公诉人员1473人,其中省级院增加58人,分州市院增加218人,基层院增加1197人。

  公诉人才库正在积极建立完善之中。全国检察机关共有764个检察院建立了公诉人才库,为公诉工作的开展和长远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将公正廉洁执法贯穿公诉工作始终


  “自己‘照镜子’、同事‘扯袖子’、组织‘亮牌子’,让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廉洁自律观念,保证了我们公诉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公正廉洁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晓晔对记者介绍。

  张晓晔介绍,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中,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注重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0年,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了“三子”教育活动:即通过组织公诉人员学习党的纪律、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有关纪律规定及《公诉人员六条纪律规定》,由公诉人员自己“照镜子”,随时自我纠错;同事“扯袖子”,随时提醒帮助;组织“亮牌子”,及时警示。

  通过开展“三子”教育活动,少数公诉人中存在的办案拖沓、保密意识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办案和出庭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

  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公诉人员违法违纪,也是广西有效促进公诉人员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

  他们推行办理案件廉洁自律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办案纪律监督。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廉洁自律卡》,要求全区各级院公诉部门办案人员每办结一起案件,都要对办案过程中执行纪律情况和处理说情、请吃送礼情况如实填写《廉洁自律卡》,随案件审查报告一并呈部门和院领导审批。

  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还十分注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诉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阳光公诉”行动,加强权利义务告知;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公诉人员的检务督察活动。

  近年来,他们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公诉人出庭履职规范情况、公车使用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他们主动接受涉案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制作了《公诉联系卡》,将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办公电话及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打印在联系卡上,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完善通报制度,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督促整改力度,是广西促进公诉人公正廉洁执法的又一项重要措施。他们建立无罪、撤回起诉等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督促相关公诉部门和人员落实整改。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无罪判决率和撤回起诉率大幅下降,分别从2008年的0.53‰、5.76‰下降到2010年的0.08‰、1.48‰,再到今年上半年的0‰、0.74‰。

  “我们切身感受到,加强廉政教育,不仅可以让公诉人在工作中少犯、不犯错误,而且实实在在提升了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张晓晔说。

  记者了解到,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正在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机制,建立健全公诉、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公诉队伍廉政建设的合力,对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争取及早提示及时防范,杜绝公诉队伍中滥用公诉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各种现象,树立公诉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谈到公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高检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说。